2008-06-14
在2001年的时候,当时所在公司发生一次业务争论,我在工作日记中记录了这个问题。 争论是从如何做需求调研开始的,我们当时发现一个问题需求调研除了要总结好的方法和套路外,质量和项目边界关系很大。 当时我们做CAPP/BOM项目,很多合同没有约定到底实施多少表格,只当工具软件按节点卖。那么实施部提出技术协议是否应该在签合同前就和用户约定好,而不应该签了合同后用需求调研的方式来约定。 结果引发了争论,首先实施认为如果技术协议谈得太仔细,一要增加前期沟通成本,而且会发现用户越提越多,我们当时CAPP/BOM是按用户要求我们配置的表格报价,配一张表和十张表价格是不一样的,如果前期谈用户肯定希望我们多配一点,这样我们的价格就上去了,这样的话在竞争环境下很可能造成合同流失。 如果技术协议谈得很简单,用户肯定也不接受。 如果把技术协议先弱化,放在实施阶段确认,很容易造成公司吃亏,因为实施人员当时都是技术型的,很容易被用户逼让步。 结果讨论来讨论去,得出意见是需求调研时明确多少资金范围内做哪些配置,哪些不做,实施要承担引导的责任。 当时有人提出即使实施来引导,万一用户需求反复变更怎么办?万一用户提不出有价值的需求怎么办? 当时一个有经验的老工程师谈了他的意见: 上班记 (八) --先签合同?先签技术协议?: 1、到现场先告诉用户我们的流程; 上班记 (八) --先签合同?先签技术协议?: 2、让用户重视需求调研过程,必须安排关键人物沟通; 3、需求要尽量主动了解用户难点和重点,和用户多就产品价值进行沟通,对用户问题能理解少问,能看到的就少问,慢工出细活; 4、关键问题不要轻易让步,学会组织开会---拉人帮忙---让领导在报告上签字 不过现在看这个问题,觉得依然是个问题,当然现在开目是要求前期尽量清晰约定需求(以业务边界为主,不以功能边界为主),为了签单可在公司授权情况下适当模糊,不晓得同行有更好的思路没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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